第96章:军制对比(2 / 3)

制。

&ep;&ep;神州封建社会在经历了由春秋战国到秦、汉,由三国、两晋、南北朝到隋、唐时期的演变过程,由五代十国、宋、辽、夏金到元、明、清三次大分裂和三次大统一之后。与此相应,封建军制也经历了初创期、发展期和晚期。

&ep;&ep;初创期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后,为适应君主集权制封建国家政体的需要,逐步确立了以皇帝为统帅,中央军为主力,中军与外军相表里,地方军与边防军相呼应,正规军与地方武装相结合,内重外轻、以重驭轻的武装力量体制,并为历代封建王朝所继承和发展。

&ep;&ep;像秦汉时期的军事制度,大体上就可分为中央军、地方军和边防军三部分。

&ep;&ep;由于汉承秦制,其京师兵中央军包括南军、北军。郎官、卫士和屯兵,分别由郎中令(光禄勋)、卫尉和中尉(执金吾)统领,分掌宫廷内外宿卫、警戒和京师卫戍。武帝时增北军为八校,东汉又改为五营。地方军有材官、骑士和楼船(水兵)三个兵种,由郡尉都尉和县尉协助守、令统管,每年进行射御、骑驰和战阵训练,秋季进行“都试”。平时维持社会治安,战时凭兵符应调从征。东汉光武帝时与民休息,曾下诏罢郡国都尉和地方兵。

&ep;&ep;秦汉都主要以征兵为主,男子一般17岁傅籍,23~60岁服役,役期2年左右。征兵不足以募兵补充,也征发刑徒为兵。东汉罢郡国兵后,遂改以募兵为主,征兵为辅。

&ep;&ep;上面这些,也是这个世界里目前所接触得最为广泛的军事制度,那么,除了这些以外,还有没有更为优秀的军事制度可供选择呢?

&ep;&ep;自然是有的。

&ep;&ep;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沿袭东汉军制,天下处于四散分裂的状态当中,军事繁兴,因而军制复杂多变。

&ep;&ep;新军制中突出者有

&ep;&ep;第一,都督制。统治者为动员地方力量镇压人民的反抗,维系摇摇欲坠的中央政权,便扩大地方权力,州牧、刺史多加将军称号,将军持节都督一州数州军事,或都督中外军事,专擅一方军、民、财政大权。人民反抗虽被镇压,但同时也形成了威胁中央的地方割据势力。

&ep;&ep;第二,世兵制。在地方势力崛起过程中,召募来的大量私属武装家兵、部曲等,逐步上升为政府军,军人与其将领保持着封建依附关系,职业兵增多。统治阶级为保持一定兵源,将军人家属编为军籍,成为“士家”,强迫他们世代从军。士家不仅成了兵役的固定承担者,而且成了统治阶级控制军权的人质。世兵制下军人地位低,素质差,战斗力弱。

&ep;&ep;第三,沿边少数民族的部族兵制。随着中央集权的下降,边境一些少数民族的武力逐步上升,开始向中原富庶地区扩张。军事上保留本民族特点,并参用汉军制,形成了独特的部族兵制。如北魏的兵户制和镇戍兵制,西魏、北周的府兵制等等。

&ep;&ep;府兵制创立于西魏大统十六年公元550年,设8柱国12大将军、24开府将军,统24军。早期府兵自相督率,自带弓刀,不编户贯,将领无论何族均用鲜卑赐姓,军人也从主帅之姓,带有浓厚的部族兵特色。

&ep;&ep;隋、唐时期重建和发展了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改革早期府兵制,军户编入民户,军人受田。府兵在乡为农,在军为兵,实行兵农合一、寓兵于农制。府兵调遣、指挥权均归朝廷,中央设16卫(隋初为12卫府),12卫下各辖军府。军府按“中外相维、重首轻足”和“居重驭轻”方略,分布在京城和冲要地区。府兵每年上番宿卫京师,部分驻守军事要地,战时凭符征调。唐代折冲府分上中下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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