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定睢宁事2(2 / 3)

,或伤残退伍有功士卒,专职治安防患缉捕之事。使得警便是警,政便是政,不再职能混淆,特别可进可退,当可大大减少弊病。”

严格说,古时并没有专门的警察制度,地方行政司法不分,更没有统一的考核与管理捕快这类具备警察职能的机关。

这使得传统的衙役制度,变得有若军户一样世袭封闭,在地方盘根错节,势大难制。更兼工资微薄,难以为生,地位又卑,身为贱民,很多朝代都规定三代不得参加科举考试。

衙役与太监一样,很多人的心灵其实是扭曲的,加上手中又有权力,种种原因下来,不但不能维持社会治安,反成为当地极大的祸害。

针对这几点,杨河打算设巡捕局,首先招良家子,还有自己队中伤残的军士安排进去,从根本上改变“新捕快”的素质。

其次,巡捕的薪俸待遇是不错的,虽然巡捕有钱不一定不敲诈,但没钱肯定敲诈百姓。有一份不错的薪水,有一个体面的工作,那种衙役身卑权重的扭曲心态,定可以大大减少。

关键的是,巡捕与他队兵一样,也是有考核升迁的,良者上,劣者汰,从根本上流水不腐。

不若衙役捕快,再大的功劳,贱民还是贱民,一辈子小捕快。再大的民怨,一般只需不开眼惹了上官,世世代代,仍可在当地作威作福,衙役这碗饭,可保不失。

所以,以后他新安庄会设立巡捕总局,专门招聘考核各地的巡捕。

又后世警察体制多种多样,有自治型,就是没有统一的最高警察领导机构。集权型,由中央统一集中管理,警察内部自上而下垂直管理,地方政府无权过问警察事务。

最后还有非自治非集权型,有最高的警察机构,对各地方警察机关进行领导和管理,又接受地方的监督与管理,一般杨河设立的巡捕总局,也是这一类。

至于睢宁地方的“总捕头”,这却是杨河的心思。

睢宁典史已死,此乃朝廷命官,素由京师吏部决定,这方面高岐凤插不了手,杨河也插不了手。

他虽暂代管睢宁地方治安的事,但新任典史前来,说不定指手划脚,推出“总捕头”,便是确保未来治安之事不变。

历史上各朝代倒没有“总捕头”这个职位,因为地方衙役皆听从州县父母官,从没有州府捕快的垂直管理。

负责缉捕治安的事,只县城由典史掌管,州府城更没有专职的人,仅由判官吏目,同知通判等人分掌。

杨河感觉历史上除了阎应元阎典史如雷贯耳,余者都没干过什么正经事,地方缉捕之事,事实操控各班衙役之手。

还是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来处理,如果说要有政务官,也应该有专职的事务官。

当然,就算设立现代警察体制,恶警恶棍一样如过江之鲫,但总要个开始,更要一步一步来。

眼下地方中,快班之人为祸最大,他们去后,如何保持地方清平,这是最要紧的事。有现代色彩的巡捕局,那肯定要比原来的臭名昭著的世袭衙役来得要好。

高岐凤听着杨河阐述,颇有兴趣,当然,仅仅只是兴趣罢了。因为他不会在睢宁待一辈子,只需任期治下太平,让他安心搞好城建,最后留下名声就行。

杨河怎么整,他都无所谓,最重要就是地方太平无事,杨大人愿在巡捕之事上操劳,他乐见其成。

而且区区衙役,怎么整,都不会吸引上官的注意,没有任何一个官员,会有兴趣将目光放在这些贱民身上。

没有风险,可能会有收获,高岐凤就顺水推舟,卖杨河这个人情了。

他还抚须鼓励道“吾辈饱读圣贤书,为官一任,当造福一方。慎言有这想法,非常不错,你只管大胆去做。”

“不过……”高岐凤说道,“五十个巡捕,会否多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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