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躲回娘家(2 / 2)

你跑的这么急,是想把爹、娘、大哥他们一起接过来住吗?我记得二哥在城里做工,五弟在城里读书,你这儿的房子大,接他们过来应该住得下……”

说到此处,林小嫚立刻停下脚步,转身看着林小花,对上林小嫚冰冷的眼神,她心中一颤,居然开始害怕起来。

她跟林小嫚自由一起长大,从来不曾见过她这般模样,她是说错什么了吗?

可是娘他们住的房子的确很差啊,难道把他们接过来住也有错。

“姐,你不怕我露宿街头,就尽管把娘叫过来。”林小嫚撇开视线回道。

像李氏那样的人,怎么可能舍得让她好过。

“好,好,我们不叫。”林小花很不适应林小嫚这副样子,即便是不知道原因,还是立刻答应了。

随后,两人洗漱后,林小嫚直接把昨晚上没有吃完的卤肉、烧鸡、烤鸭一并打包。

离开别院的时候,闵怀业站在卧室门口,通过缝隙瞧着两姐妹离开,心中纳闷着,昨晚他趁着林小嫚睡了后,来来回回研究她左手手腕上的月牙胎记很久,却依旧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难道是我弄错了。”闵怀业单手托腮思索着。

忽然,他身上挂着的玉佩散发着墨绿色的光芒,从里面走出一只长着翅膀的老虎,不过它混成毛发呈黑褐色,头顶长着一对牛的犄角,墨绿色的眼睛里所透射出的寒光凛冽让人心里发寒。

“发现什么了?”

穷奇是他修炼《天书》后,召唤来灵兽,它最喜欢仙灵树的果子,可惜,这段时间他们一样,很久不成吃到那诱人的红果。

就在此时穷奇伸出长长的舌头,用力从地板上舔过,那红色的舌头上不满密密麻麻的小虫子。

“那是?”

闵怀业盯着穷奇的舌头,觉得头皮发麻,这时穷奇的舌头往里一卷,舌头上的小虫子全部到了它的肚子里。

“蛊虫?”闵怀业再次说道。

他曾经在天书中见过,穷奇喜欢食蛊虫果腹,随后就是善良的人,只是他把穷奇召唤出来做灵兽以后,穷奇根本没有吃过任何人。

一时间,他还以为自己召唤出来的是一只山寨货。

如今看来,这倒是一头货真价实的穷奇。

只是,这样一来,它万一真的吃人改怎么办?

“阿奇,这栋别院的蛊虫你都可以吃,但是房屋不能破坏分毫,还有,不许吃人,否则,我就送你回来时的地方去。”闵怀业警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