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这首诗肯定是为我写的!(2 / 3)

容一下僵住,清贵的气质冰消瓦解。

事到如今,傻子也明白了,面前做的这位气质如同天上星辰,却穿着粗布麻衣躺在那喝酒的男子,哪里是什么屠户,分明是个隐居的大儒!

这卓尔不群的气质,终于有了解释。

一众大离的士子们,也尴尬不已。

“想看就看吧。”李宣倒是挥挥手,没多在意。

这些人的反应,他觉得很正常。

当年中央台播《三国》的时候,每天都能听到这首词,自然是极好的,这些舞文弄墨的书生,觉得震惊一点也不奇怪,李宣当年还小,第一次看见这首词的时候,也是同样的感受。

慷慨激昂,苍凉悲怆,最后归于平静淡泊。

如果非要有个词形容,那便是妙蛙种子吃了妙脆角,进了米奇妙妙屋——妙到家了。

可惜,当年他穿越,第一站就去了儒家书院,毕竟做一个文抄公,比其他修炼之道要简单太多太多了。

然而他连半点文气也无法诞生,纵使写的诗句再惊世骇俗,也只是写了首诗而已。

这是很奇怪的事情,因为文气所有人都能产生,只要饱读诗书即可生出第一丝文气,从来没有出现过半点文气都诞生不了的人,李宣只能归结于他不属于这个世界,所以被文曲星的光辉忽略了。

“是非成败转头空是啊,到头来都是一场空”

老张反复念着这首诗词,突然觉得今日的风儿也喧嚣起来,眼角有老泪流出。

这首诗,就是为自己写的。

前半阙,说的是时光流转,古来英雄何其多,自己也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当年的成败何必时刻挂怀。

后半阙则是让自己放下,不如与他佐酒笑语,释去心头重负,只要成了仙,坐看云起云落,这些事都不会放在心上了。

“也只有神仙中人,才能如此洒脱吧,若非前辈赐诗点醒,我不知何时才能明白这道理。”

老张端起酒杯,和李宣递过来的杯子碰了一下,抬头饮尽,眼神中带着慨叹,洒脱。

马脸青年‘咦’了一声,小心翼翼道“诗自然是极好的,只是用来写步云剑首,会不会不太贴切?”

“我觉得,很贴切。”老张淡淡的看了他一眼,手中竹竿轻轻点了下,柔劲便牵引着那张宣纸落入他手。

这时门外,香香迈着小碎步极快走来,身后还跟着一个三十出头的曼妙女子,她目光略显焦急的在人群中搜寻,看见李宣之后,便疾步走来,低声道

“姓李的,有人找你,你最近没惹什么事儿吧?”

“惹事?”

李宣被问住了,香香现在应该生自己气才对,怎么会问这种问题。

我个猪肉佬能惹什么事

对了,老张还在这里呢,对面这个女子与我素不相识,但看装束,明显是步云山上的人,有没有可能是老张的后辈,几番寻找准备将他接走呢?

毕竟,老张之前说过,他是有家人的,只是家人平时都很忙,也不怎么照顾他,所以才到小店里和李宣作伴。

毕竟血浓于水,家里人发现老张失踪了,现在一定很心急吧?

其实几天相处下来,这老头和李宣还蛮合得来的,如果走了店里又剩他自己,还稍微有点舍不得呢

李宣正思索着,朱琼玉的缓步走来,蕴含着些许审视的目光从他身上划过,然后朝着老张盈盈一拜,哪怕是关切的问候,声音中也带着丝丝清冷

“师父,您怎么了?”

李宣微微一呆,旁边那身姿,那气势,这女人如果戴上眼镜,穿上小西服,高跟鞋,绝对是传说中的‘美魔女教导主任’。

而大燕与大离的士子,则是齐齐的缩着脖子,赶紧埋下头,跟瑟瑟发抖的小鸡仔似的。

这女人可太有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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