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演。唱。会。(2 / 3)

色丝绸围脖上阵。

站到全身镜前面,看着镜子内身高1米68的自己,自言自语说,“配上一双褐色长靴,应该可以了吧。”

秋平喜欢晒太阳,喜欢把自己的肤色晒成古铜色,所以穿上白衣,牛仔裙,显得特别潇洒,成熟间透着活脱。

平时很随意随性的秋平,今天有点异常。

平日里的她,不太在意自己穿什么,市场流行什么。只要能达标入场,她是不会跟到场的女士们比服饰,比装扮,更加不会比首饰,因为她不戴。

自我觉察力很高的秋平,对于自己今天的异常表现似乎没有察觉。

拥有特强能力感应到个案情感世界的秋平,对自己情感世界如瞎子摸象,一时摸到鼻子,一时摸到尾巴,看见了,却是看不见。

一切准备就绪,经过饭厅去拿起邀请卡,这才发现刚才吃了一半的三明治,静静地躺在盘子上,等待着秋平返回。她竟全然忘记了。

随手拿起,收好,放入冰箱之前,对着未吃完的三明治说,“等着我,回来夜宵就是你了。”

表演馆坐落在离开市中心不远的地方,秋平出门时,天不作美,下起了微雨,刮起了风。

细雨纷飞往秋平的风挡扑过来,打开雨扫器,一拨,一拨。

车外景色一阵清晰,一阵模糊。

仿佛反映着司机的心情。

把车子停放好,从皮包中拿出手机,一路上,手机响了好几遍,有紧急事件?

荧幕一亮,上面5通未接电话。

《hay》,是他在催促。

瞄一眼时间,哦,比约定时间迟了10分钟。

这就是习惯性经常比约定时间早到的后遗症,才迟了10分钟,就焦急。

回了一句“刚到停车场”,即把后视镜下调,整理一下头发。

糟了,急着出门,忘了化妆!皮包里只有口红,就口红吧。

把车熄了,下车后,不忘再整一整衣服,围巾。匆匆赶到约定地方。

大厅,衣香鬓影。

人,还挺多的。人群中有高官显要,有学者,有记者。

不是说精致休闲即可?秋平一颗心,不踏实了。悬着。

人群中要找凯锌,难不倒秋平,一眼就找着了。正朝向他走过去,后面就起了一阵骚动。

秋平回过头,看见一群大概十多名貌似大学生的年轻人。

他们出现在锦衣华服中,特别醒目,也碍眼。

他们的出现,让秋平的心重新回到了原位去。

这些应该是学声乐的大学生们,新闻报到中有印象今晚大会预留了一些位子邀请他们出席来学习,交流。

“什么事情,你很少会迟到。”

“今天事多,出门前忘了通知你会迟一点到。”

“没事,还好你习惯把时间约在开场前半小时,没事,演唱厅的大门还没开。”

“叔叔阿姨呢?”四处寻找罗爸爸罗妈妈的踪影,虽然并非真的想要见到他们俩。

“诺希安排工作人员提前带他们入座。”

诺希,好亲切。

这安排,太贴心。

“喵喵,你怎么了?520有事情?”总觉得秋平今晚魂不守魄。

“没事,走吧。”

大厅响起美妙乐声,是表演馆告知听众,门开了。

人多,凯锌挽着秋平的手,免分散。秋平没有拒绝,在人群中,鱼贯而入。

今天自离开520,秋平是一步一步往虚幻之城迈进,愈靠近,眼前一切变得越不真实。踏入表演厅,犹如跨过穿越进入虚幻之城的门槛。

之后发生的一切,如梦如幻。

对于秋平,这是前所未有的新体验,一种她不熟悉的感觉和情况。

演唱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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