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劳资要转会(3 / 3)

出来打职业,难道是为了到lpl籍籍无名的体验几年,等年纪大了,反应跟不上了,没有人要了,再退役灰溜溜回去的?

现在经江灵兮横插一脚,终于让他心中天平倾倒下来,做出了决定:

劳资要转会!

他与俱乐部的合约还有一年,不过通常情况下,选手决意转会,大多数俱乐部是会放人的,因为强行留下来,一旦导致选手心怀不满,比赛这种事情,想要出工不出力,或者当个对面的第六人,简直不要太容易!

如果留不住心,不如放走,换点实惠,留在俱乐部里面,哪怕不上场,还是得按照合同发工资,何必呢?

林塘的发挥一直不差,如果想走,用来交易,不论是换钱,还是换人,都不算难。

撕破脸的情况当然也要,俱乐部就是要雪藏你,这种情况下,选手面对俱乐部是没有任何还手之力的,比员工面对公司还要无力,只能熬,等合同结束,成为自由人。

不过俱乐部是商业个体,一切都是看利益,因此与选手强行撕破脸,除非矛盾冲突极其尖锐,否则大概率都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替补!

而且是实力很强,至少不差太多,可以扛得住的替补,也可以是能很快买得到、拿来用的备选。

也就是说,你这个选手不是必要的,没那么重要,这种情况下当然就没必要惯着你,想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

单纯从这个角度来说,替补就是抵在“心怀不轨”的选手后心的一把刀。

韩援大潮时,一些韩援的合同上明确规定“不允许有替补”,就是卡的这一点。

林塘是以路人身份进入的职业,自然没资格让俱乐部签这种霸道条款,不过他与管理层关系不错,俱乐部也没有可以顶替他的人。

因此如果有意向的俱乐部,能一个不弱的上单,再补贴一部分资金,这个交易是基本不会有意外的。

但是……让他下定决心转会的,不就是个意外吗?

这不巧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