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丢失的罐头(3 / 4)

胯,制度上的指挥权,也有可能直接被架空。

所以苏军政工人员始终存在,区别只是他们是否拥有管理政治思想工作之外的,来自制度规定的军事指挥权。

而这种变化,被简单称为一长制和双长制之间的变化也是不够全面的,因为不同时期政治工作者拥有的指挥军队的权利和方式是不同的。

比如大清洗时期,政委的军事指挥权利来自最终否决权,即正常军事指挥仍然由军事主官进行,但政委拥有以这些行动违反政治问题的理由终止军事主官发出的命令的权利。

这种明显就是用来遏制军事主官“搞事”的权利,最终被取消也是因为当时苏军僵硬的军事演习中经常出现,不懂军事的政委强行干涉部队行动导致出现问题的情况。

前文提到过的政委因为“担心”技术士兵有意损坏技术装备,并因此禁止士兵保养坦克的事情就出现在这一时期。

当然里面有几分是当时能力确实不足的苏军军官,推卸责任的说法我们不得而知。

而在1941年-1942年,苏军政委的军事指挥权则来自军事委员会。

而军事委员会是工农红军总政治局和海军总政治局(1941年7月16日前,分别被叫做红军政治宣传总局和海军政治宣传总局)。

在各级苏军部队中,为保证党对士兵生活各方面影响,解决好党的建设、思想工作以及适应战争需要的政治机关和党团组织的结构等最重要问题,而设立的机构。

各级军事委员会的委员,负责帮助并检查各级军事主官的命令是否得当。

而军事委员会的委员,通常被称为三人团,成员包括作为主席的军事主官(兵种司令、各级部队主官)、政治工作者(政治委员、政工人员、加盟共和国或州的党卫书记、连一级的指导员等)、军事工作者(各级部队的参谋长或第一副职指挥官)。

这个委员会同时向联共中央和苏联政府负责,共同承担该部队司令员对军队状况和战斗行动所负的全部责任。

而在这种情况下,考虑到军事委员会的决定,最终还是需要军事主官颁布命令来付诸实施。

政委的军事权利,实际上完全来自其个人能力、背景身份以及其从更高层机构获得的授权大小。

PS:就像《亮剑》中李云龙说的并不准确的话,枪声一响全团都要听他的,如果军事主官有足够决心,这一时期的政治委员实际上并没有足够的权力控制军事主官。

而前文提到的,发生在西南方面军参谋长普尔卡耶夫和军事委员(政治委员)舒尔金,关于是否立即发起反击,或是等待部队集结的论战,便是这种军事委员会工作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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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舒尔金的观点最终成为西南方面军决定,更多的也是因为朱可夫带着苏联高层的命令直接来到的西方面军指挥部。

所以这种遏制性没有那么强,主要目的是监视军事主官是否忠诚的制衡方式。

最终被取消也是因为,在分秒必争的战场上,“开会解决问题”在某些时候,确实会严重拖累部队的指挥效率。

因此其取消方式,也并不是说简单的将政治委员变成政治副指挥员,而是重新详细的划分了军事主官和政治工作者的权限范围,将后者的权限严格限制在了部队政治思想、士兵士气与福利上。

而关于苏军政委阵亡率高的论战,其实也部分受到了这种划分方式在基层部队变化的影响。

比如在“双长制”时期,考虑到部队稳定的情况,拥有军队指挥权的政治工作者替代军事主官在一线指挥作战就成了一种常态。

而在“一长制”时期,主要工作成了实际意义上的照顾伤员的“政委们”的主要工作地点又成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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