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我想走路(2 / 3)

饭我不回去。”  段鹏“那你去哪?”  董佳颖“我和娟娟逛街去。”  段鹏“那……”  董佳颖“我们女生逛街不需要你陪。”  袁华“对了,我想买个钱包,晚上你帮我挑一个。”  董佳颖“好啊!”  段鹏“……”  蒲万松“鹏哥,算了,晚上我们喝酒去。”  说话间来到火锅店,八人桌坐不下,还好这会早,众人要了一个大包间。  锅底都还没上呢,众人就喊来啤酒开始玩游戏了。  第一局董佳颖是狼人,没有悬念得输了,袁华直接帮她喝了一杯,道“空着肚子喝啤酒不好。”  张程程嘟着嘴道“我也空着肚子的。”  董佳颖望着段鹏几人道“你喊他们帮你喝!”  “哼!”  张程程轻哼一声,道“他们没袁华帅。”  冯娟塞了一块西瓜在张程程嘴里,道“再帅也不是你的,吃西瓜。”  张程程“西瓜不足以填补我的悲伤。”  冯娟瞥了张程程一眼,问“那你要什么?”  张程程“我要吃一整份毛肚!”  “你就是想趁机敲诈。”  由于这顿火锅女生居多,所以不到一个小时就结束了。  董佳颖迫不及待地道“我们去逛街吧!”  两个小姐姐自觉告辞了,不过却和袁华交换了手机号码,说下次请他们吃饭。  等两人走后,彭飞一脸贱笑地跑到袁华跟前。  “袁哥,下次她们请吃饭你把我喊起哈!”  董佳颖白了彭飞一眼。  “那你一个人去嘛!”  彭飞尴尬一笑,袁华则把小姐姐的号码给了他。那小心思,袁华岂能看不明白。  董佳颖挽住冯娟的胳膊,道“我们走。”  张程程问“那我们呢?”  陈艳小声道“我们是多余的。”  张程程“那冯娟呢?”  陈艳“你信不信你过一会给冯娟打电话她就一个人了。”  张程程想了一会,道“是说咋不喊我们。”  果然,当袁华、董佳颖和冯娟三人准备打车去商场的时候,冯娟突然道“哎呀,我想起晚上还有点事,要不你们去?”  董佳颖拉着冯娟的手道“啊,不是说好一起的吗?”  冯娟笑道“行嘛,那就一起去。”  董佳颖“……”  冯娟突然伸手捏了捏董佳颖的脸,道“看你以后还装不装。”  接着,冯娟转身对袁华道“我们家佳颖交给你了啊,不许欺负她。”  说着,还冲袁华扬了扬拳头。  上了出租车,袁华对董佳颖道“你们关系挺好嘛!”  “那是!”  董佳颖知道袁华说的是冯娟,道“其实我和燕子才是最早认识的,初中就是同学了,娟娟高二才转到我们班,不过嘛,也不晓得为啥反正就她和我关系最好。”  有些人就是这样,不但聪明情商还高,并且愿意去照顾别人的感受。就比如刚才,冯娟早就知道董佳颖拉她逛街是为了摆脱段鹏,不然的话董佳颖会把燕子和张程程一起叫上。  董佳颖没思考过这些问题,所以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和冯娟关系最好,袁华在社会上混了那么多年,自然一眼就能看出问题所在。而冯娟这样的性格,在出身社会以后绝对不会混得很差,如果专业知识再出众的话多半能成为成功人士。  这让袁华不禁思考起来,要不要把冯娟吸收进自己以后要建立的团队中去。  曾经屡次创业失败后袁华琢磨出一个道理,那就是个人的能力始终是有限的,哪怕再天才的人,能一个顶十个,可一个人的精力比不了十个人啊,也没法分身。  可惜上辈子袁华悟出这个道理有些晚了,就算想组建团队也没那么多精力去培养人才了。所以这辈子袁华打算从大学开始就物色人才,将他们往所需要的方向培养。  冯娟这种人是万精油,最适合做团队的润滑剂,这种人看似没什么大用,可对一个团队却是很重要的。不过这种人虽然很会审时度势,可骨子里却是最骄傲的,他们很有自己的想法,因此很难对别人忠心耿耿。想要让这种人为己所用,很难!  袁华在心里琢磨一阵便到地方了,这里是百货大楼,是整个东川的购物中心。  董佳颖问“你想买什么样的钱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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